一、第三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才艺大赛
第三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才艺大赛比赛项目分为声乐、舞蹈、器乐、曲艺四大类。
1.声乐比赛
(1)声乐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类别分个人比赛和集体比赛。集体比赛人数不超过60人(不含指挥和伴奏)。
(2)比赛内容:个人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曲目进行现场演唱,时间不超过4分钟;集体参赛队伍自选一首曲目进行现场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请自备服装和伴奏带。
(3)评分标准:比赛均采用百分制,作品选择(10分):根据主题、类型、难易程度评分;技术技巧(40分):根据对音质音域的把握、对作品本身所传达的情感把握、创作能力的综合展示、综合技术的把握及作品的完整准确性等评分;准确度(30分):根据音准、节奏、发声、节拍、咬字、吐字评分;表现力(20分):根据形象设计、综合表现评分。
2.舞蹈比赛
(1)舞蹈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类别分个人比赛和集体比赛。集体比赛人数不超过50人。
(2)比赛内容:个人参赛选手自选一支舞蹈进行现场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集体参赛队伍自选一支舞蹈进行现场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选手自备服装和伴奏带。
(3)评分标准:比赛均采用百分制,舞蹈意识(20分):根据身体表现力及自娱能力、对音乐本质的感应能力、对舞蹈表演特点的把握能力;技术技巧(30分):对音乐节奏、乐句的处理、分配能力,身体律动中松弛、协调、自如的修养,情绪饱满,表情适宜,动作整齐,配合默契;总体效果(30分):服装配合得当、表演突出主题;作品编排(20分):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多样化,主题明确而有积极意义,舞蹈语言风格属性鲜明、流畅、有个性,有一定深度。
3.器乐比赛
(1)器乐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类别分个人比赛和集体比赛。集体比赛人数不超过50人。
(2)比赛内容:个人参赛选手自选一首乐曲进行现场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集体参赛队伍自选一首乐曲进行现场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选手自备服装、伴奏、乐器(钢琴、扬琴、架子鼓、古筝等大型乐器可由组委会提供)。
(3)评分标准:比赛均采用百分制,演奏作品(30分):根据演奏作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技术技巧(20分):所演奏的曲目的技巧难度等级和匹配的演奏技术;表现力(30分):感情处理细腻及对作品的理解;总体效果(20分):服装配合得当、表情适宜。
4.曲艺比赛
(1)曲艺比赛只设集体比赛项目。内容可为相声、小品、戏曲,比赛人数不超过30人。
(2)比赛内容:参赛队伍自选一个作品进行现场表演,比赛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请自备服装、道具。
(3)评分标准:比赛均采用百分制,作品选择(10分):理念与知识结构准确、无知识性和常规性错误;技术技巧(40分):表演自然、表情丰富,语言生动,动作协调、优美,相互之间配合默契;作品表现(30分):符合角色性格特征,音调格律和谐,吐字清晰,发音标准,有感染力;总体效果(20分):内容新颖、形式独特、服装配合得当。
5.报名方式
选手可到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各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资料,或在网上报名。
6.赛程安排
6月开始分赛区报名;6月至9月底各分赛区举行初赛、复赛,并于10月21日前上报决赛名单;11月举行总决赛。
二、第三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朗诵比赛
1.朗诵比赛分个人组和集体组,集体比赛人数不超过20人。个人比赛时间不超过4分钟,集体比赛时间不超过8分钟。
(1)朗诵主题。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践行国学,传承中华文明。
(2)评分标准。比赛采用百分制,具体标准为:紧扣主题,内容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寓意深刻,富有感召力(30分);衣着得体,姿态大方,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朗诵的内涵(30分);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正确把握朗诵节奏,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40分)。
2.报名选手到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各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资料,或在网上报名。
3.本次大赛赛程安排:6月开始分赛区报名;6月至9月底各分赛区初赛、复赛,并于10月21日前上报决赛名单;11月举行总决赛。
三、第三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文学大赛
文学分为诗歌、散文、小说,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
1.作品主题。青春·力量·梦想,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爱岗勤勉、敬业奉献,敬老爱幼、睦亲敦邻,助人为乐、热心公益。
2.评分细则。比赛均采用百分制,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情感真挚(40分);符合文体要求、结构严谨、语言流畅(30分);主题深刻、语言文采、立意创新(30分)。
3.报名方式。报名选手将参赛作品及电子版邮寄至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或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4.赛程安排。6月开始作品征集至9月30日截止;11月中旬完成作品的评选;12月份举行优秀作品展示。
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非营利性展出、发表、出版,不另付稿酬。涉及著作使用权事宜由作者负责。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四、第三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书法大赛
书法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字体自选(楷、草、隶、篆、行),草书与篆书另附释文。
1.作品主题。以“青春·力量·梦想”为主题,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践行国学,传承中华文明。
2.纸张要求。纸张不小于四尺对开,不大于六尺整张,请勿装裱。
3.评分细则。比赛均采用百分制,具体标准为:点画分明(40分);结构合理,特征鲜明(30分);章法有序、主次分明(20分);对字体书写规律的把握(10分)。
4.报名方式。报名选手将参赛作品邮寄至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各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或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5.赛程安排。6月开始作品征集至9月30日截止;11月中旬完成作品的评选;12月份举行优秀作品展示。
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非营利性展出、发表、出版,不另付稿酬。涉及著作使用权事宜由作者负责。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五、第三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绘画大赛
1.作品主题。以“青春·力量·梦想”为主题,倡导和谐、绿色、运动、健康、快乐的生活理念,引导青少年用手中的画笔描绘世界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2.纸张要求。纸张不小于四尺对开,不大于八尺整张。
3.评分细则。比赛均采用百分制(不含附加分),具体标准为:构图适当、完整、比例准确,特征明确、方法熟练(40分);主题鲜明,有创意,造型准确、明暗关系合理(20分);透视合理、透视空间层次的表现能力强(20分);色调与色彩关系的把控能力(20分)。
4.报名方式。报名选手将参赛作品邮寄至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或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5.赛程安排。6月开始作品征集至9月30日截止;11月中旬完成作品的评选;12月份举行优秀作品展示。
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非营利性展出、发表、出版,不另付稿酬。涉及著作使用权事宜由作者负责。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六、第三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摄影大赛
1.作品主题。以“青春·力量·梦想”为主题,以独特视角反映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以细腻的镜头记录火热的青春生活,以高远的目光展望美好的明天。
2.作品要求。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紧扣主题,讲求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作品风格不限。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寸。不接受已在各类省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不得装裱。
3.评分细则。比赛均采用百分制,作品主题(30分):主题鲜明、深刻;技术技巧(30分):画面美观、整体感强、无暇疵、能运用一定专业技术为主题表现服务;创意(20分):能很好的为主题表现服务、无模仿痕迹;感染力(20分):能给观者带来一定心灵与视觉上的冲击、引起观者共鸣。
4.报名方式。报名选手将参赛作品、视频资料邮寄至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或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5.赛程安排。6月开始作品征集至9月30日截止;11月中旬完成作品的评选;12月份举行优秀作品展示。
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非营利性展出、发表、出版,不另付稿酬。涉及肖像和著作使用权事宜由作者负责。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七、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分赛区报名参加分赛区选拔。
2.报名必须填写报名表(在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朝晖网www.hnsqsnhdzx.org.cn下载),并交纳一张彩色一寸照片,填写报名表时要求内容真实、笔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3.参赛选手在报名表上填写的指导老师,个人项目限1人,集体项目不超过2人,未填写的评奖后不再追加。
4.各分赛区进行初赛、复赛以及省级总决赛均不收取参赛费(食宿、交通等其它费用选手自理),每人限报两项,作品类比赛每人每项限报1幅参赛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标注清楚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原则上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
5.各分赛区的具体报名时间、办法由分赛区组委会安排。各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须设立现场报名点,公布网上报名方式、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6.艺术节其他活动的具体安排,艺术节组委会将另行通知。本次活动所有信息以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朝晖网和官方微信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