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 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2号)和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6〕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廉洁校园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特举办“守规矩 倡廉洁 扬正气”廉政文化作品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守规矩 倡廉洁 扬正气——湘潭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参赛作品及要求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 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 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 地(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 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各类书画摄影类作品均需将作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 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 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 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邮寄,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画、漫画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12分钟 (720秒),格式要求为AVI、MP4或FLV;动画作品要求24帧/秒,时间不超过12分钟(720秒),需上交SWF文件及相应的FLA源文件;漫 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上交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等格式)。

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有作品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报送。

四、申报办法

请申报者按照各类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将参赛作品于8月15日前分类报送。在校学生作品请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在 职教职员工作品请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按各类作品形式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400元)、三等奖3名(奖金 200元),优秀奖5名(奖金100元),对优秀组织单位给予600元奖励。对优秀作品,由学校组织展出。同时,学校对名类作品择优报送省委教育工委、教 育部参加复赛、决赛,对在省级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在教育部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分别给予 1500元、1000元、800元奖励。

以上各类别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共湘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湘潭大学党委宣传部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湘潭大学监察处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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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9/12

    发布者

    威澳门尼斯人2325cc学院行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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